無特殊原因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5分鐘以上,將算Ⅲ級教學事故,將扣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……最近,南京財經大學出台《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》,對教學事故的種類和等級,教學事故的認定、處理與申訴等作出詳細規定,堪稱南財大建校史上控制教學事故的最嚴新規。(1月9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,學校制定各種校規理所應當,嚴格執行規定也是應有之義,否則豈不是一盤散沙,教學秩序與教學質量焉能盡如人意。
  因而當我得知南京財經大學要出台史上最嚴新規時,舉雙手贊成,因為現如今某些教授很不靠譜,自認為才高八斗,根本不拿學校的制度與規定當回事,老師都不帶頭執行了,要想帶好學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。
  基於此,我力推南財大從嚴治校,然而,當我得以拜讀學校的某些規定之後,卻不禁傻了眼,該校將遲到與提前下課視為嚴重違紀,不僅扣罰較高的工資獎金,而且還當作教學事故來看待與處理,相信誰看了這些規定都會心驚肉跳,難以承受。
  相對於中小學而言,大學里的教學環境比較寬鬆,但不意味著就可以不遵守某些規定,因而對於學校的嚴格管理我一直持贊成態度,但是還要掌握一個火候,所謂物極必反。畢竟遲到與早退只是一般性的違紀,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也不宜大動干戈,何況如此做法已經背離了教育主管部門的某些規定,屬於處罰過當,與霸王規定沒有任何區別。
  得人心者得天下,這是個淺顯的道理,大學同樣如此,如果某些規定大家都不能接受,動不動就小題大做,直至將遲到之類的小錯誤與教學事故相提並論,顯然不得人心,難以獲得民意支持,這樣的“史上最嚴”我看也是最不靠譜,必須“回爐”重新“加工”。
  文/李忠卿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遲到怎能與教學事故相提並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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