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8日,唐鈞在中國人民大學校門。他覺著這四個字,也是這本書的宗旨。
新近出版的《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(2013-2014)》
  文/片 本報記者 鄭雷 實習生 傅曉曉
  “我用數據說話。”6月18日面市的《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(2013-2014)》(以下簡稱《研究報告》)主編、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、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唐鈞如是說。
  “我們站在老百姓的角度,列出他們所不能忍受的負面風險。”《研究報告》用數據列舉了官員形象五大風險板塊:貪、瀆、枉、色、假。在唐鈞看來,雖然研究官員形象危機是“揭醜”,但目的卻是如何更有效地推動社會治理,讓犯過的錯誤不再重覆,以及促進官員行為和公共服務,更符合民眾的預期。
  基層官員成形象危機最高危群體
  6月18日,《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(2013-2014)》出版,根據書中統計歸納,2013年-2014年度,官員總體的“形象危機度”為78.24%。在課題組看來,這表明官員形象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。
  官員總體“形象危機度”指在2013年官員形象危機典型案例庫中,“社會責任事故”所占的比重。後者界定是典型案例中官員等責任主體負有主要責任,並造成了惡劣後果和社會影響。
  在課題組的統計中,基層官員成為官員形象危機的最高危群體,占“案例庫”中形象危機官員總數的72.16%,準官員群體(主要指村幹部、醫生、教師等)為次危群體,所占比例為16.48%。
  同樣成為官員形象危機高風險群體的還有裸官。比如落馬的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,妻子和孩子均移居美國,併在美國買房子、開公司。
  從遭遇形象危機的官員所屬部門屬性看,根據“案例庫”,政府部門官員形象危機頻次最高,占到了57%;事業單位排第二位,占14.02%。
  從職業來看,問卷結果顯示,公眾認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員群體依次為:城管、學校領導、醫院領導、村幹部、警察、國企領導和民政幹部。在課題組看來,城管屬於執法類官員,執法作為一種“管制”行為,非常容易引起執法相對人的差評,並遭受公眾的不理解。
  “毀形象”近半是因為貪污受賄
  調查問卷結果顯示,公眾最討厭的官員形象前五位分別是“貪污受賄,權錢交易”、“失職瀆職,消極腐敗”、“政績造假,欺上瞞下”、“包養二奶、權色交易”和“作風粗暴、暴力執法”。
  這五條恰好對應報告的“風險地圖”。在收錄了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發生的2074個形象危機典型案例的基礎上,《研究報告》繪製了官員形象危機的“風險地圖”,並分為五大風險板塊:“貪”(包括貪污受賄、消極腐敗、隱形腐敗)、“瀆”(包括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慵懶散、決策失誤)、“枉”(包括作風粗暴、暴力執法、遭遇暴力抗法)、“色”(包括強姦、性醜聞)、“假”(包括被外在因素影響、造假造謠、火箭提拔)。
  “貪污受賄”問題最嚴重,在案例庫中有266例,占2013年官員形象危機典型案例庫的47.84%,並且“涉面廣,形式多”,而貪腐問題,也是公眾最難以忍受的官員問題。
  2013年11月,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馮偉林涉嫌受賄案開庭,馮被控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。2007年,馮偉林還曾撰文《沒有廉政就沒有和諧》。馮偉林下馬後,民眾嘩然。
  十八大後,官員形象有改善
  據課題組統計,2013年,官員因為貪腐問題的負面新聞曝光數量,在四個季度中增加趨勢非常明顯。“案例庫”中的典型案例,第一至第四季度數量分別為32、51、98和128起。
  相比較2012年,2013年落馬的官員更多。在課題組看來,這是中央反腐力度加大和“社會倒逼”加劇的共同作用所致。根據統計,“案例庫”中貪腐問題的“案發源”大都在2013年之前,其中僅有13%發生在2013年度,這表明中央的反腐措施顯現效果。
  “其實,2013年官員的情況要比2012年好很多。目前查出來的官員大量都是八項規定以前犯錯的,十八大以來新犯錯的問題官員目前還比較少。這是可喜的一個結果。”唐鈞認為十八大是官員形象的一個分水嶺。
  唐鈞認為,十八大以後,政府開始向更加精細化和規範化的管理邁進,而這份“負面清單”的出現,正是社會治理走向精細化和規範化的必經階段,也是公民有序參與社會治理的手段和路徑。
  課題組做“負面清單”是為了推動由外而內的社會治理的優化。“外”是指人民群眾,而“內”則更多的是政府官員,要以人民群眾為中心。
  “這在有些人看來是揭醜的過程。”但在唐鈞看來,這一年調查的結果雖然是“負面清單”,但目的卻充滿著正能量,“就是希望犯過的錯誤,不要再犯。”
  改善形象需重新闡釋官員定位
  “一般民眾評議官員時都用統一的指標,對管理類官員和執法類官員,都用服務態度、依法行政來衡量,這個偏差很大。執法類官員是直接進行執法、間接提供服務,他服務的是社會秩序和社會安全,警察抓犯人的時候態度好不好該怎麼評價?城管拆違建的態度好不好該怎麼評價?這很矛盾。”唐鈞說。
  對於官員形象,公眾心目中的“包青天”、“焦裕祿”式的預期和實際職能定位之間存在一定差距。一方面,應該重新向社會闡釋官員形象的現實定位,官員不是主人也不是僕人,而是服務和管制多重角色的疊加。官員應該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執法,依法履行公職。
  另一方面,必須完善政府內部的指標,合理根據職能定位,依法依規對官員進行監督。
  “以前總說官員要德才兼備,有部門管著做考核,紀委管著摘帽子,而如今從人民群眾的角度出發,就得看能不能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真正的好處。在考核上,可以增加查處力度和查處項目,把能夠傷害人民群眾對官員預期評判的東西,補充進考核內容中來。比如說官員那些雷人雷語。從法律角度,沒有這一項,但老百姓是很在意的。”唐鈞說。
(編輯:SN0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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